English
Fun88网页版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 罩极减速电机

政策详情页

来源:Fun88网页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3-12-28 03:50:17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

热线电话: 0574-62199590

产品视频

产品明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建议》(市监特设〔2019〕32号)和《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对2020年1月1日后的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理系统权责清单》,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含取证、增项、补证、焊接作业人员复审)工作由设区的市承担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职能的发证机关负责,发证项目为《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以下简称《分类与项目》)的全部项目。

  (二)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焊接作业人员除外)复审工作,由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承担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职能的发证机关负责。县(市、区)无复审工作承接能力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承担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职能的发证机关负责。

  (一)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制定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门槛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统一审核和确定《分类与项目》中的G2、R2、R3、S1、S2、Y1、Y2、F项目和非金属焊接、长输(油气)管道焊接项目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负责在省局网站统筹择优公布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备选库及考试项目;负责组织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

  (二)各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按照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门槛,负责审核、验收和推荐除G2、R2、R3、S1、S2、Y1、Y2、F项目和非金属焊接、长输(油气)管道焊接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并填写《山东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上报省局。

  (三)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地布局、有序竞争的原则,各市原则上推荐2家综合和2家焊接作业人员,可以推荐适当数量的企业(行业)自。济南、青岛、烟台作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片区所在地,推荐的综合、焊接作业人员数量可适当增加。

  (四)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增减考试项目、发生条件变更(含变更理论、实操考试基地、公司名称、地址等),由市局负责审核验收,报省局更新调整有关信息;对不符合委托条件、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发证机关应当中止委托协议,市局应及时报省局将其移出备选库。

  (一)根据《规则》规定,各市发证机关通过购买服务或其它方式,从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备选库中按考试项目选择并委托考试,委托的考试项目应当覆盖《分类与项目》的全部项目。发证机关自行组织考试的,应当符合《规则》相关规定要求。

  (二)各市发证机关应及时做好作业人员委托考试相关经费的财政预算保障工作,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一)作业人员证书样式。《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的格式、印制等事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规定执行。证书由各市发证机关统一提供。

  (二)作业人员证书发证机关印章。作业人员证书第1页持证人照片处应加盖发证机关骑缝钢印,第2至8页可加盖发证机关简称章或许可专用章。自2020年1月1日起,旧版作业人员证书复审更换新版作业人员证书的,在新版作业人员证书上加盖办理复审的发证机关印章,其中对非本市发的旧版证书,应在新版证书第1页固定位置处注明“异地复审换新”字样。

  (三)作业人员证书复审有效期。作业人员原则上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并且不多于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复审的,其复审后的证书有效期从原证书有效期届满次日起算。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复审未完成的,原证书失效,申请人不可以从事相应作业活动,其复审后的证书有效期按照证书审批之日起计算。

  (四)作业人员证书补发。申请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作业人员证书,经审核同意补发的,及时办理补证手续,并在补发的证书第1页固定位置处注明“此证补发”字样。原作业人员证书发证机关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由其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各市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1.山东省各级发证机关发放的原二级锅炉司炉(G2)对应变更为新的工业锅炉司炉(G1);依据持证人申请或真实的操作锅炉情况,原三级锅炉司炉(G3)可变更为新的工业锅炉司炉(G1)或电站锅炉司炉(G2)。

  2.根据《规则》附件J“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规定,在新版证书标注限制范围时,分开标注“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不可标注“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一)省局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考试系统,理论考试机考应当统一使用“山东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实现“两化四统一”,即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或模拟化),全省统一考试条件、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软件、统一工作标准。

  (二)省局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2019年年底完成“山东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申请、受理、考试、发证等环节实现网上办理。

  (三)各市、县(市、区)发证机关负责将作业人员发证(复审)信息录入至“山东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对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省局负责将“山东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与“全国特定种类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自动传输,供公众查询。

  (一)各应持续具备《规则》和本意见所规定的考试条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管理,切实把好考试质量关,加强考试系统信息管理,并对考试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发证机关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做好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承办人员和对外窗口服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发证责任;向社会公布本市委托的名单及申请、考试等事项办事指南;负责监管委托的考试工作质量和考试结果,可派员现场监督的考试过程;做好新旧版作业人员证书转换工作;建立作业人员发证档案;建立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各市发证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复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人员及(含省局确定的)的监督管理,建立与当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对推荐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市局工作部署和本地实际,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作业人员及考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督促企业对作业人员做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省局负责全省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确定的适时做监督抽查,组织考试题库建设和资格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对各地贯彻落实《规则》和本意见情况做督导、指导和检查。

  上一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逐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